新闻中心

关于延长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2022.03.28

2022.03.28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相关规定,《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吉财税〔2019〕第222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2月14日


北京拓威展览有限公司    科特迪瓦  Qiao Literati Arts 朱樵文人艺术  法拉利FLL8.COM  浙江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刑事辩护律师  曲阜香格里拉大酒店  库尔勒白熊化妆品有限公司  乌海泊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伟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